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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被多看几眼就是“视奸”?这样的“性别意识”要不得

导读 南京农业大学表白墙最近被一场“眼神之争”整得坑坑洼洼、视奸尴尬十分。被多有女生投稿称,看眼她和另一名女生在某校区的样的意识图书馆里被两个男生盯着看,“...

南京农业大学表白墙最近被一场“眼神之争”整得坑坑洼洼、性别尴尬十分。视奸

有女生投稿称,被多她和另一名女生在某校区的看眼图书馆里被两个男生盯着看,“男生的样的意识眼神很恶心、令人发怵。性别”在公开展示的视奸两名女生的聊天记录截图中,她们所感知的被多男生行为被提至“视奸”“意淫”的高度。

如果说起初脏话不断的看眼吐槽带有情绪因素的话,那么该女生在追加投稿中就略为平静了。样的意识她表示,性别注意到被注视后,她抬起头与其对视,带着非常不满和生气的表情,可还是被毫不顾忌地盯着看,表情里是不屑、戏谑、玩味。她还转述了同行女性朋友的叙述:坐在桌前写题时,两个男的从外面进来,我开始感到有视线一直落到自己身上,我今天穿的裙子又是抹胸的,我抬头看他们几个看着我边笑边聊天,还同时拿着手机发消息。与其中一人直视时,那个人嘴角还挂着笑,毫不避讳地看着我,眼神充满了侵略性,就像是在看待一个玩物。

追加投稿中就聊天记录中的脏话表示了道歉,但这个更为正式的文本依然如一根“钉子”,用力地将涉事男生的行为“钉”在“眼神猥亵”的耻辱柱上。

很快,一名男生投稿三千多字回应此事。文章提及当日读了几篇好文章的电子版后心潮澎湃,当时更注意的是窗外的几棵松树。男生表示,两位女生正对着他们的桌子,她们来来回回地搬东西,从旁边经过数趟,恐怕想不引起注意更难一点。他记不起看了有几次,但更多的是漫无目的地看、发呆,而非有目的性、有关注点地看。至于眼神凶煞,“更多的是对自身形势的困窘和不确定性的反省,以及未来下决心改变”。

他还说,和男同学的对话中并没有提起过两位女生一个字,“如果说,每天我们起早贪黑去图书馆是欣赏二位所谓的姿色,那我们可真是对不住自己”。文章还建议对方不要把自己的目光局限在男男女女、情情爱爱、肤体情色这么狭隘的范围。

一方气愤难当,直指对方心理阴暗;一方长篇制作坚决否认,暗含讥讽。

站在中立角度而言,若是紧盯着一个人看,无论是男盯女,还是女盯男,确实是失礼的。但这事说破天,只不过是这位女生自觉被看了。如若果真是被多看了,也就是被多看了几眼感觉不舒适;如若只是误以为被多看了,那能有那么多的内心戏,这样“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在揣测异性”本身恐怕是值得反思的。

无论哪一种情形,上升到“视奸”“侵犯”,把同一个校园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男同学说得和“变态犯”一样,本身值得商榷。

撇开此事不论,大学时代的青年男女,对异性的颜值和身形多几分关注,属实在性情范畴内。多少美好姻缘,就藏在“第一眼”里,譬如“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就算感觉全无,眼光落在谁身上、怎么落的,总不至于生仇。从科学角度看,眼睛只是接收光,并不发出光,“眼光”何以用之来犯罪?

要说眼神这东西确实“扑朔迷离”、一言难尽。世上有正经眼神,也有不正经眼神,小说里便写过眼神挑衅、挑逗,甚至“眼神能杀人”。但何谓“眼神侵犯”,还真没有科学与法律依据。“你瞅谁?瞅你咋地!”引来过“战争”,但眼神最多是导火索。

要是被人多看几眼、别人不小心看到哪个地方,就产生“迫害幻想”,好像自己身怀夜明珠时时会被人家抢去,这就进入了一种逻辑和心态误区。

尤其是在公共空间,眼神和肢体的接触,往往难以避免。我们当然应该保护好自己不被伤害,但首先也要公正地区分好他人的眼神和肢体语言,免得误会。要是想与外人的眼神和肢体“绝缘”,除非与世隔绝。或者,女生披上厚厚的“遮眼头巾”,男生人人配一副墨镜还得是磨砂的。要么干脆如网友开玩笑说的那般,就此男女分校——这岂不荒唐?

一些人士总喜欢对一些发生在男女之间的寻常小事上纲上线,动辄用上“性别视角”。尽管有的人反复强调自己并没有搞“性别对立”,但实质上却先自跑偏了。

无论是把可能的眼神失礼问题放大为“侵犯一个女生只要一个眼神”,还是某校某女生因排队男生离自己太近愤然投诉……本来无关“肤体情色”,却不知不觉或者生拉硬拽出令人头皮发麻的涉性“不伦行为”性质,这样的倾向性,很危险。

对公共空间内的“男女关系”如此失去信任、失去对话意愿和能力,宁可破坏性地“击倒”一个想象出来的标签,也不愿推行“不要挑动对立,多用心写一些有深度的好文章交流”,只能让男女关系中人人自危。被多看一眼就惊魂,多看人一眼就被“问罪”,这简直无聊透了。

我们要想不被这种脆弱的男女关系、过分紧张的社交环境所影响或裹挟, 过上一种不健康、不快乐的生活,就得对这种深藏不露的“性别视角”予以警惕。“性别视角”应该正常一点、健康一点,而不是“性别的斗争视角”,被反复当成攻击、污名化他人的武器。

• (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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