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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不該調高基本工資」的誤解(下):對照各國,台灣現在合理的基本工資大約是四萬

  • 12個「不該調高基本工資」的個不該調高基國台誤解(上):你得先認清,台灣的本工本工物價電價其實都很「貴」

六:提高基本工資,也無法提高所有勞工的資的照各資平均工資?

一些評論者聲稱,提高基本工資不會提高平均勞工的誤解灣現工資。然而,下對從中位數工資來看,合理自2012年以來(最早可獲取資料的約萬時候),整體工資的個不該調高基國台成長實際上就是跟隨基本工資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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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比較平均工資成長與基本工資成長時,資的照各資平均工資也從世紀之交開始跟隨基本工資成長。誤解灣現與基本工資類似,下對平均水平停滯不前,合理以至於在2019年,約萬平均實際工資在17年後才終於趕上了2002年的個不該調高基國台水平。對於大學畢業生來說,直到2016年,平均起薪才終於超過2000年——歷經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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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只要基本工資被壓低,平均勞工的工資也會同樣被壓低。

因此,必須提高基本工資以支持所有勞工的工資成長,勞工們需要團結一致,支持提高基本工資,以改善台灣的整體工資環境。

另一個廣為流傳的誤解是,由於台灣人認為交的稅和勞健保費低,扣除這些後,台灣的工資狀況比其他國家好。

但是,在下圖中,我將台灣的平均工資與其他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平均工資(扣掉稅和社會安全捐後)進行了比較,實際情況是即使扣掉稅和勞健保費後,台灣的工資仍然與生活成本較低的其他國家一樣低,而台灣實際上應該更接近圖表的中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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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務員的薪水,比私人企業的勞工更受壓抑

這方面的資料並不清楚。

因為台灣公務員平均工資的唯一公開資料,是2006年和2007年公佈的,當時公務員平均月薪分別為新台幣63,167元和63,833元。

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提供的另一組資料指出,2006年公務員的平均工資為每月新台幣62,167元,而私人企業勞工的平均工資為36,126新台幣,公部門是私人企業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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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務員的基本工資已經高於私人企業勞工,超過3萬元新台幣,而私人企業勞工的基本工資為2.4萬新台幣(公部門比私人企業高約五分之一至四分之一)。

與人均GDP與台灣相距較近(2萬美元至5萬美元之間)的高收入發達國家相比,可以看出台灣公務員的平均工資與其他國家相當,而私人企業勞工的平均工資則停滯成為最低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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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比較中其他國家的平均工資包括非經常性薪資(如特殊的加給等等),而台灣則沒有。如果能加上非經常性薪資,台灣公務員的平均薪水又將進一步提高。對於私人企業的勞工來說,加入非經常性薪資在內的平均工資總額(新台幣 43,492元)只能讓他們超過葡萄牙。

上個月,我寫信給行政院主計總處以獲取最新資料,欲了解自1980年以來公務員平均工資的趨勢,但我被轉介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聲稱沒有彙集此類資料,行政院主計總處也表示,沒有這方面的公開資料。

如果公務員的平均工資以私人企業勞工的速度成長,到2020年將成長到新台幣74,512元。相比之下,私人企業勞工的平均收入為新台幣42,394元。換句話說,根據這一預測,公務員的工資仍將是私人企業勞工的近兩倍。

根據這個估計的薪資資料,公務員的薪資將再次與人均GDP相近的其他國家相同,而台灣私人企業勞工的平均工資不只低,還是這些國家中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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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薪資分佈來看,台灣中低收入私人企業勞工的工資實際上很低(下圖中的粗紅線)。他們的工資低到與物價比台灣低30%到40%的國家一樣低(藍線)。

按照台灣的物價,台灣的工資應該介於西班牙(淺橙色線)和意大利(淺綠色線)之間。台灣的物價高於西班牙,而低於意大利,換句話說,台灣公務員的薪水(黑線)也大致是私人企業勞工應賺的。2018年,公務員的最低工資為新台幣30,235元,而公務員的平均收入估計為新台幣71,990元——與韓國相當。

另外也要注意台灣的收入不平等正在加劇,雖然高收入階層的工資在上升,但其他收入階層卻停滯不前——與其他國家相比,可以看到頂端的工資上漲幅度更大,但由於整體工資低迷,即使是較高收入水平者的工資,也然無法進一步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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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其他發達國家的公務員平均工資資料實際上是公開的。而且與台灣不同,其他國家的公務員工資大多低於私人企業的勞工。台灣公務員工資資料不公開,實在令人無法接受,資料保密其實就是腐敗的開始。

例如,最近在討論是否應該增加公務員工資,這需要建立在公開資料的基礎上。當公務員工資來自納稅人的錢時尤其如此,並且此類資料需要透明以對納稅人負責。

此外,在我寫的另一篇文章發現,如果台灣的工資成長像歐盟一樣公平,工資總額(受僱人員報酬)以總利潤(營業盈餘)的速度成長,那麼台灣的總工資將額外增加新台幣13,891億元,平均分配後,私人企業勞工的月薪在2019年每人能增加新台幣26,639元。如果把這個數額加上私人企業的平均工資新台幣41,776元,私人企業勞工的收入將是新台幣68,415元,相當於公務員的收入。

這筆金額,還將基本工資提高到新台幣50,6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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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應該注意的是,公務員的薪水並非太高——他們今天的平均工資,是私人企業勞工應該要給的平均工資,換句話說,私人企業勞工的工資應該增加到與公務員的工資相匹配。

另一方面,以私人企業勞工的工資低迷為藉口,阻止公務員加薪也是不公正和不道德的。公務員和私人企業勞工的工資,本應提高到與生活成本相稱的水平,並根據生活成本每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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