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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安:明明懷孕生產的風險更大,為什麼這麼多人相信「墮胎傷身體」?

文:朱家安

許多人反對中止懷孕(墮胎)、安明勸告懷孕者不要中止懷孕,明懷麼這麼多因為中止懷孕傷身體。孕生然而依照婦產科醫師的風險說法,懷孕到足月並且生產平均而言比中止懷孕有更大的人相風險。考慮到這些,信墮比較合適的胎傷說法應該是顛倒過來:生小孩傷身體,而墮胎則有機會避免這些傷害。身體

如果懷到足月並生產的安明風險比中止懷孕大,為什麼這沒有反映在一般人對這些事情的明懷麼這麼多理解上?我認為最好的解釋就是社會預設女性應該要結婚並且懷孕生小孩,因此在通行的孕生觀念上對這些計畫造成的副作用輕描淡寫、對不打算照章行事的風險女性誇張恫嚇。在這種情況下,人相一則相關資訊是信墮否流通,並不是胎傷看它受到多少證據支持,而是看它多大程度符合社會期待。

稍微觀察,這個假說的周邊線索不一而足:

  • 1984年通過《優生保健法》讓懷孕者可以中止懷孕,隨後台灣便興起了「嬰靈」傳說,威脅女性懷孕了就好好生下來。
  • 有些運氣不好的學生在國高中時被師長安排觀看可怕的墮胎影片,這些影片多半來自反墮胎團體,內容涉及過時的墮胎技術。台灣婦女團體十幾年來已經多次抗議,不該用這種誤導和恐嚇的方式教育小孩。
  • 陰道冠在台灣最通行的名字是「處女膜」,許多人錯誤的相信這塊組織的狀態跟性經驗有關,並用來威脅女生別太早進行性行為。

社會讓你覺得自己有資格管控女人的身體

在《厭女的資格》裡,哲學家曼恩(Kate Manne)指出父權社會一直以來除了習慣向女性索取性服務和情感服務,也習慣要求女性負起生育的義務。在曼恩看來,認為許多反對墮胎權的說法同時是厭女的反撲,用來對付膽敢不服從上述父權要求的女性:當一個女性支持人(即使只是有條件的)有權中止懷孕,反墮胎權陣營可能就會指控他是喪盡天良的殺人兇手。

曼恩把這種傾向描述成一種「資格感」:若你是女性,社會上的其他人就容易認為自己有資格要求你盡好「身為女性的責任」,也就是懷孕並且生下小孩,這是為什麼他們會在你「竟然考慮墮胎」的時候翻臉。

有沒有可能,反對墮胎並不是因為社會希望管控女性,而是因為社會認為胚胎也是生命,需要受到保護呢?曼恩不這樣認為,並且舉了滿準的例子:現行的「體外人工受孕」需要在試管培養複數胚胎,選擇當中最強壯的來殖入子宮,並且把剩下的銷毀。反對人工流產者常說胚胎也是生命,但他們對目前的體外人工受孕流程通常並無意見,可見他們並不真的在意胚胎的生命,而是慣於管控女性的身體。

你的價值立場會影響你如何理解事實

一般來說,我們應該先在事實上取得共識(如嬰靈是否存在、人工流產有多少副作用、多大的胚胎算是生命等等),才能判斷價值上該做什麼選擇,然而現實來說,在討論一個議題時,我們很難避免自己已經在價值上有所定見,也很難阻止這些定見影響我們對事實的理解。

如果你不想要女性有權中止懷孕,你就會更容易相信嬰靈存在、認為墮胎很傷身體,並且主張胚胎也是生命(就算你對於體外人工受孕計畫銷毀胚胎並無意見)。然而,如同曼恩指出的,在預設女性有生育責任的社會,你很容易長成不想要女性有權中止懷孕的那種人,就跟其他人一樣。

預設管控國高中生的社會,會傾向於相信若解除髮禁學生的課業會爆炸;預設異性戀霸權的社會,會傾向於相信同性婚姻會導致人類滅亡;預設女性有生育義務的社會,會傾向於誇大人工流產的傷害、無視懷孕和生育的傷害。這是為什麼價值討論相當困難,也是為什麼我們需要《厭女的資格》這種揭露社會預設的書。

※感謝Laura給本文初稿的諮詢意見。

本文經Readmoo閱讀最前線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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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潘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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