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出台条例:老年人买保健品可7日内无理由退货
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品可无理由退货、深圳预收费用不超六个月、拟出年人内无网络平台不得默认自动续费……近日,台条退货《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例老理由《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深圳消费领域多发问题和新型消费侵权行为,买保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健品规范性制度和措施,多项措施为全国首创,可日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深圳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地方立法支撑。 近年来,拟出年人内无深圳消费投诉量逐年增加,台条退货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备受社会关注。例老理由霸王条款、买保预付式消费“跑路”、健品价格欺诈等传统消费领域问题一直困扰消费者;而新消费模式导致的可日个人信息权益受侵害、大数据杀熟等新消费风险不断扩散。深圳同时,消费维权仍面临取证难、投诉难、查处难、诉讼难等问题。这次深圳拟以立法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老年群体在购买保健产品时容易遭遇消费陷阱。《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六十周岁以上消费者,通过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奖励免费或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等形式购买保健产品等商品的,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未成年人消费也有涉及。其中规定,校园及周边的经营者应当履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义务,不得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不得违规向未成年人推介抽奖促销活动。 此外,针对以预收款方式实施诈骗、“卷款”跑路的情况,《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经营者核准注册未满六个月、列为失信执行人等情形的,不得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同时,预收费用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设置冷静期,消费者有权七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争议较多的自动续费问题,《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以默认勾选、强制捆绑、欺诈等手段强迫消费者开通自动续费服务;应当在服务周期届满前五日,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将自动续费服务内容、扣费金额等告知消费者,由消费者自主选择。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安徽新闻网】滁州“刚性十条”护航家庭幸福_
- 機艙座位窗戶藏「神秘三角形」 航空公司揭實際用途
- 2021年男女新生儿“爆款”名字公布:分别为沐宸和若汐
- 协调执行和解 为民工讨薪
- 约40项赛事邀您“赛场见”_
- 四川兴起新“乡村建设”
- 【2011天下經濟論壇】日本自民黨總務會長小池百合子:日美同盟需強化,才能保護台灣|天下雜誌
- 打造“美丽乡村” 演绎“田园梦想”
- 大年后至今 安顺场黄果柑销量达230吨
- 污染物是否有毒?治污费用由谁承担?是否有污染区域“漏网”?——宁夏中卫“美利林区”污染事件调查
- 汉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清查套牌车 揪出被盗机动车
- 福建公告一起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
- 金集镇:“五进”宣传全覆盖 织密安全防护网_
- 就在明天!坐标广州!吃喝玩乐购“嗨”不停
- “力量天团”蓄势待发
- 上海推出绿色农产品公共推介平台
- 返校复课别忽视心理调整
- FTA卡位戰 台灣「卡」在哪?|天下雜誌
- 我国食品检测行业质量管理的现状及其展望(二)
- 年後第一班船 景氣榮枯指標|天下雜誌
- 搜索
-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