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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减税“大礼包”小微企业“松绑减负”有望

  中小企业是大礼包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市场繁荣的重要力量。日前,再接财政部、减税减负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新一轮的小微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企业把优惠面进一步扩大,松绑为小微企业渡过当前难关“松绑减负”。有望

  此次国家出台的大礼包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为:自2014年1月1日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再接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减税减负即: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小微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松绑按20%的有望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次调整后的大礼包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到底有哪些亮点?我市将有多少小微企业受益?企业有何反应?6月10日,记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

  【新政亮点】

  优惠面进一步扩大

  新的所得税政策相比往年政策有哪些调整?亮点何在?记者请市地税局所得税科科长王晋新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亮点一

  减半征收范围由6万扩大到10万

  为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给予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过去,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以下的,按20%的税率征收;应纳税所得额在6万以下的,按其所得减按50%减半征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王晋新说,新政策调整后,减半范围由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扩大到10万元(含),这就意味着,今后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以下的,都能享受到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收的优惠。

  “从6万到10万,虽然只有4万元的差距,但是受惠企业的范围和受惠程度将明显增大。”王晋新说。

  亮点二

  核定征收企业也能享受优惠

  以前,只有查账征收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新政策,现在不管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只要符合税法标准界定的小微企业,均可享受该项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就意味着,新政策放宽了标准,将财务核算不够健全的核定征收小微企业也纳入了受惠范围。”王晋新说,看似小的变化,体现的是国家对小微企业更大的支持。

  亮点三

  事后备案取代事前备案制度

  根据调整后的新政策,我省的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今后不再执行企业申请、税务机关事前审核批准的管理办法,而是统一改为事后备案方式,即:企业可事前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再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的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

  据王晋新介绍,小微企业享受优惠可以体现在季度预缴和年度清缴两个时间节点上。如果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但未享受优惠政策多缴了企业所得税的,可以在季度应预缴申报时自行享受的税款中抵减。如果企业在季度预缴时还未享受的,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如果企业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又超过规定标准,则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王晋新认为,事后备案的方式会更加灵活和便捷,为小微企业办税和税务机关管理简化了程序,省去了不必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

  【部门回应】

  预计全市有3000户企业可能具备受惠基本条件

  调整后的新政,把优惠面进一步扩大。那么,我市有多少企业能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呢?

  来自我市税务系统企业登记统计数据显示:据企业从业人员、资产规模和应税所得三个要素初步测算,新政策实施后,预计全市可能具备享受此项优惠条件的企业户数在3000户左右。

  根据地税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软件汇总数据统计,同时满足企业从业人员80人以下、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和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户数为506户;同时满足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资产在3000万元以下和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户数为583户。如再剔除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预计全市地税系统所辖的可能具备享受此项优惠的企业户数在400余户左右。

  “具体有多少企业能享受到这项税收优惠,一要看企业的盈亏状况,二要待2014年全市汇算清缴信息出炉了才能精确统计。但可以肯定的是,此次优惠政策对减轻我市小微企业负担有积极作用。”王晋新表示。

  据王晋新介绍,小微企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不断扩大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2011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及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政策,对于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过后,市地税、国税两个部门立即行动,对照政策,制定措施,调查摸底,梳理情况,通过走访企业和走入市场,多载体多途径及时向企业宣传国家的惠民新政。

  “2012年全市地税汇算清缴信息显示,全市有19户企业申请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9.3万元,而政策调整后这一数据有望得到大大提高。”对于新政给小微企业带来的好处,王晋新十分看好。

  【企业声音】

  新政带来真正实惠

  “资金困难,是小微企业面临的重要难题,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面,对我们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得知国家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宝兴县一家石材企业苟姓负责人十分关注。

  该苟姓负责人表示,此前几年,他的企业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均高于6万元又低于10万元,因此只享受了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而没有享受到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实惠,如今减半征收范围由6万扩大到10万,他的企业就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了。

  “按照这样,我每年可以少缴所得税近1万元。”苟姓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一般在9万元左右,如果只享受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他每年要交18000元的所得税,而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后,他只需缴纳所得税9000元。

  调整后的新政,也让不少核定征收企业看到了希望,荥经县某商贸企业就是其一。

  该企业负责人表示,由于他的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以前缴纳所得税都是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进行,因此未享受过所得税政策优惠。“听说这次政策调整后,核定征收企业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那就太好了!”

  采访中,不少小微企业负责人均表示,此次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调整,看得出国家对小微企业的重视和扶持,而且一项项优惠政策给企业带来了真正的实惠,小微企业“松绑减负”有望了,发展壮大的机会就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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