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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维权达人”学维权 向侵权行为说“NO”

“维权达人”被请到电视台,学维行向观众分享维权经历.jpg

我市部分“维权达人”在电视台向观众分享维权方法。权向侵权

  在日常生活中,维权达人每个人都离不开消费。学维行

  保护消费者的权向侵权合法权益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消费维权是维权达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执法者、学维行经营者和消费者等社会各界共同维护。权向侵权

  消费维权任重道远,维权达人消费维权工作永远在路上。学维行

  3月,权向侵权我市消委会从各区(县)推荐的维权达人10位候选人中评选出了6名雅安首届“维权达人”。

  看看这些“维权达人”及候选人的学维行维权经历,或许我们能学习到一些维权知识。权向侵权

  敢于维权  自学成才

  “消费时,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就要敢于去为自己争取依法享有的权益。”阳冰峰是我市评选的6名首届“维权达人”之一。

  2015年3月,阳冰峰在一家化肥经营部购买了60包微生物菌剂,用于自家果树杀菌,按说明书喷施2次。不久后,他家6亩果园相继出现花枯,导致几乎绝产,造成1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于是,阳冰峰开始查找原因并自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还通过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相关部门检验结果显示,该微生物菌剂为微生物肥,但厂家附送的宣传单和商家推销宣传,都强调该微生物菌剂是一种“药”,可有效杀死流胶病、溃疡病等病菌。

  最终,他获得商家一次性7万元补偿款和3吨化肥。

  与阳冰峰一样,石棉县美罗乡的姜希良,也通过自学《消法》,维护了自己的消费者权益。

  2016年3月,他花6万多元购得家用轿车一辆,至2016年7月初该车一直能正常使用。2016年7月4日凌晨,他停放在小区露天停车场的轿车突然起火。由于火势过猛,他所购不到6个月的新车面目全非。

  经事故认定,事故现场未见外来引燃物、助燃物痕迹,未发现人为纵火的现象。与商家协商未果后,他依据《消法》规定进行投诉,最终商家补偿其77800元。

  姜希良是各区县推荐的“维权达人”候选人之一。他平时留意学习《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管是自己还是其他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他都积极依法维护相关合法权益。

  学以致用  以法维权

  “我们这里有位消费纠纷的义务调解员,他叫郭军林!”在天全县始阳镇,很多人有消费方面的疑问,都会找郭军林。

  郭军林是天全县某汽修厂负责人,身体残疾,10多年来一直热衷于消保维权事业,竭力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

  “我的法律知识,都是自学的!”郭军林说。

  始阳镇地处川藏线,汽修维权上常出现一些纠纷。在处理多次纠纷后,他主动学习法律,为自己也为别人维权。

  多年维权,他总结了自己专门的“普法调解”机制:凡涉事方的消费纠纷,他都坚持先讲法律法规,积极在第一时间促成纠纷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他则积极劝导引导分流。

  多年来,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他常常穿梭于始阳镇的大街小巷,积极宣传维权法律法规,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项服务”活动,解答法律咨询,提升汽车修理经营者的法治观念,受到当地各界的赞扬。

  今年3月,他被市消委会评为了雅安首届“维权达人”。

  “要学以致用,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杨顺洪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在工作生活中,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注重自身依法维权。

  2014年年初,他对新房进行装修。当年8月,回家后突然发现刚装修新房的地板、家具被水浸泡,有的已损坏。他在与商家协商无果后,依法投诉到消委会。协商处理时,他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法》中赔偿责任规定,说明在房屋无人居住的情况下,商家忘关水阀门,造成损失,存在一定过错。依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他多次与商家沟通协商,最终,商家为其免费更换安装了卫浴,并获得8万多元的赔偿。

  理性维权  智取权益

  “消费要理性,维权更需要理性!”陈仁刚是我市某大学法学系的学生,也是我市“3·15”志愿者,是我市评选出的“维权达人”之一。

  有一次,他到某学校参加司法考试培训,发现该校食堂苍蝇不时出现,卫生差。于是,他向该校反映,最终,促使食堂卫生大大改善。

  陈仁刚是理性维权的践行者。作为一名学法律的学生,他主动学习消费者维权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参与普法宣传和维权活动20场(次),热心为同学解答法律疑问。

  还有一次,他的7名同学报名参加了某考试培训。按协议,培训班应该是每周进行一次培训,但培训班却在临考前组织了一次“质量不高”的应付培训。陈仁刚了解情况后,通过相关部门,让7名同学获得培训班的相应补偿。

  刘乙杉是我市首届“维权达人”之一。市消费会还将刘乙杉推荐到省上参加“最美维权人物”点赞,并获得高票点赞。

  “除了理性,还要智取。”在市某媒体行业工作的刘乙杉说。

  2016年8月,刘乙杉出差回家发现父母不知道在哪购买了一些保健品,老人回答说花了1.5万元。

  作为媒体工作者,她知道有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人渴望健康长寿的心理,通过虚假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进而销售保健品。

  她学习一些《消法》知识并咨询相关部门后,先联系商家退款遭拒,后其急中生智,以要购买保健品为由,约商家车上见面,迅速将其带至派出所附近,讲明退货退款理由。在商家讲述中,她发现老人购买了3万元的保健品。她当即指出存在虚假宣传,要求商家马上到银行ATM机上取款,最终商家工作人员退款3万元。

  同时,为了让广大消费者能够避开这样的陷阱,她和同事们在电视台专门制作了《老年保健品“套路”深》节目,提醒老人不要被不法商家钻了空子,导致养老钱打水漂。

  公正立场 热心维权

  “我们要感谢高律师,是他帮助我们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在市区某法律事务所内,一位市民专程前去感谢高晨曦。

  高晨曦是名律师,他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热心参与消费者维权。

  2015年初,黎大爷购买了一个电热水器,但当黎大爷前去维修时,费用要求过高。高晨曦了解情况后,帮助迅速联系厂家进行了维修处理,依法维护了黎大爷的消费权益。2016年底,他又为市民李某新家居噪音问题,多次奔波提供法律服务,促成了该案的成功处理……

  像这样热心服务消费者的例子,还有很多。仅2016年,高晨曦先后接受消费者法律咨询20多人(次),特别针对老年人购物摔伤赔偿、家居噪音和家用汽车“三包”等咨询,为消费者提出维权建议26条,积极为咨询的消费者提供法律帮助。

  此外,高晨曦还参与《消法》修订。在省消委会修订《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雅安征求座谈会上,提出对原条例中与上位法有不一致甚至冲突的2处作修改的建议;他还积极参加消费者维权活动,他每年都踊跃报名参加市区“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帮助消费者解答疑难。

  今年3月,高晨曦被评为雅安首届“维权达人”。

  与高晨曦一样,汉源县的公安民警帅隽博也经常帮助消费者维权,他也是雅安首届“维权达人”。

  在日常工作时,帅隽博经常遇到一些消费纠纷,他经常热心地帮助消费者。

  有一次,他接到公安部案件通报,有不法商家通过网络销售假烟,有数10名消费者上当受骗。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有些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香烟,及时对老百姓网购香烟进行证据保全,最终将违法销售假烟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该案为消费者挽回损失8万余元。

  “要站在公正立场,倾听消费者诉求,听取商家反映,想方设法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帅隽博说,他经过长期维权实践,形成了一套帮助消费者维权的独特办法。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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