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朋友圈诈骗 沈阳法院宣判两起涉疫情犯罪案件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 王文郁)3月5日,利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微信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两起涉疫情犯罪案件,朋友骗沈判两所涉罪名均为诈骗罪。圈诈起涉涉案的阳法院宣疫情两名被告人肇某某、侯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犯罪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案件 于洪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对被告人肇某某诈骗案,利用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微信法院经审理查明,朋友骗沈判两1月28日至29日间,圈诈起涉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阳法院宣疫情被告人肇某某假借销售口罩、犯罪消毒液的案件名义,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布大量口罩待售的利用虚假信息,以虚假身份通过快递向多名被害人邮寄搓澡巾、袜子等冒充防护用品,骗取上述被害人共计7176元。2月2日,被告人肇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扣押赃款20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肇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肇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被责令退赔相关被害人经济损失。当庭宣判后,被告人肇某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服判。 苏家屯区人民法院采用互联网“云审判”模式,对被告人侯某诈骗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1月30日至2月7日,被告人侯某在沈阳市苏家屯区某小区家中,利用微信聊天和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发消息等手段,发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诱骗他人向其购买口罩,共骗取22名被害人订购口罩款共计57.14万元。所得赃款均被被告人侯某挥霍。法院认为,被告人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当庭对判决结果表示认罪认罚,接受法律制裁,不上诉。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维生素C改性膨润土的制备及其在蔗汁脱色中的应用(一)
- 刺桐古城多名人 植树留史添美名
-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入校核酸检测
- 南安警方多措并举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体系
- 2027年底北京将全面实现5G规模化应用
- 泉州开展“佳节尚文明 志愿关爱行”暖冬行动
- 泉州昨日气温创去年入冬以来新低
- 2021年泉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331元
- 免疫亲和色谱与分子印迹技术(三)
- 购买国库券、基金、证券可退培训费?中消协警示:小心诈骗!
- “疫”刻加速度!泉州高速接力传递“救命药”
- 泉州今年拟投150亿元开工国道G324改线工程南安惠安段
- 北溪三条管线均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
- 18日上午7时起泉州开展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
- 泉州市各A级旅游景区按75%限流 旅行社开始营业
- 2021年泉州实际利用外资逾51亿元 增幅创近13年来新高
- 王励勤当选中国乒乓球协会新一任主席
- 泉州4家焚烧发电厂技改完成 6个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在建
- 泉州市商务局印发《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方案》
- 智能机器“眼”明“脑”快 大院大所助力泉企提质增效
- 搜索
-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