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28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贾珺)近日,北京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措优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两个“环境”,两个“服务”,条举一项“基础”从市场准入、化营事中事后监管、商环质量提升、北京政务服务、出台措优法制保障五个方面提出28项举措,条举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化营改革方向和重点任务。 近两年,商环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坚持改革创新,北京以锐意进取的出台措优精神创造了多项全国“率先”,有效激发了商事主体的条举市场活力。在市场准入方面,化营企业开办全面进入“1表填报、商环1网提交、1窗办理、1天全办好、一照通用”的“1时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现全程网办,食品生产许可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全程电子化。在市场监管方面,推动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利用大数据技术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在政务服务方面,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开通了企业档案“容e查-智能自助查询服务”。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将推动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向更高标准、更优质量迈进,促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强调,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严守安全底线。对食品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事故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编制市场主体质量责任和禁止性行为清单,实现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规则公开。 持续做好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工作,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目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征集汇总了2020年随机抽查清单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并通过首都之窗和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对外公示。 积极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制定市场监管部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分类范围和公示期限,完善信用公示制度。 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效能,加大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监督、标准化、认证认可、食品药品、违规涉企收费等领域执法办案力度。鼓励行业、领域内部人员举报市场主体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奖励管理制度,加大奖励力度。 《实施意见》还在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加强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提供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夯实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基础等方面出台诸多新举措,努力为北京打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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