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六四維園集結案判刑,黎智英:如果悼念死難者有罪,就讓我受罰吧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3人去年所涉的維園「六四」集會案今天(13日)宣判,黎智英判刑13個月。集結

《法新社》報導,案判律師今天代表黎智英在法院宣讀聲明,刑黎表示如果悼念他們(六四死難者)是智英罪行,就讓他承受懲罰,果悼以分享死者的念死難光榮,分擔他們的有罪負擔。聲明指出,讓受緬懷那些流血的維園人,不要記得那些殘酷,集結希望愛的案判力量能戰勝毀滅的力量。

在此案中,黎智英、智英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立場新聞》前記者何桂藍上週被區域法院裁定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的果悼集結等罪名成立。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法院今天裁定黎智英入獄13個月、鄒幸彤12個月、何桂藍6個月。

黎智英此前也曾涉及其他非法集結案,並因此被判刑,法院判處刑期同期執行。

除了黎智英等3人,早前在同案中認罪的5名被告今天也各被法院判處不同刑期,其中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入獄14個月、前常委蔡耀昌12個月、前常委梁耀忠及梁錦威各入獄9個月、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4個月零兩週。

李卓人此前也曾因為類似非法集結罪被判入獄,刑期也是同期執行。

RTS3AUVUPhoto Credit: Reuters/ 達志影像
2020年六月四日,黎智英(深色襯衫者)現身維園現場。

去年6月4日,泛民主派一些核心人物不理會警方反對,當晚按照過往的做法,到維多利亞公園參加「六四」晚會,悼念北京「六四」死難者,其後多人被捕,被控非法集會或煽惑他人參加非法集會等。

本案共有26名被告,此前已有16人認罪,判刑4至10個月不等,另有李卓人等5人等候判刑;另兩名被告羅冠聰及張崑陽已離港。

黎智英等3人不認罪,上週被法院裁定罪成。

黎智英先前已因3起非法集結案合共被判囚20個月。

新聞來源:

  • 黎智英六四集會案罪成 判刑13個月(中央社)

責任編輯:Alvin
核稿編輯:Alex


分享到:

京ICP备19007577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