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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衛生法》修法未來強制住院須法官裁定,司法院:參審新制將納入專家和病權團體代表

司法院今(18)日舉行例行記者會,精神說明強制住院由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就《精神衛生法》有關司法審查部分之修正進行說明,衛生去年《精神衛生法》三讀通過後,法修法未法官針對精神疾病患者強制住院的來強流程和條件有大刀闊斧的改革,更強化病人的制住制將專自主權,且加入法官和專家參審的院須院參機制;司法院今天也說明,接下來和衛福部將因應修法將提出一系列的裁定子法修改,另得花2年在社區佈建相關資源,司法審新讓精神疾病患者可以有多一種治療的納入選擇。

「是和病否強制住院」的司法審查將納入專家和病權團體代表

謝靜慧表示,《精神衛生法》於111年12月14日三讀修正通過,權團擴增司法審查之對象範圍,體代從既有的精神嚴重病人停止緊急安置及停止強制住院,擴及強制住院之聲請、衛生延長及停止強制社區治療等,法修法未法官以充分保障嚴重病人健康及人身自由權益;司法審查時,由醫療專家、病權團體代表及職業法官,共同組成第一審「專家參審法庭」審理,納入跨領域多元、專業意見,兼顧醫療專業與嚴重病人人權保障等需求。

謝靜慧指出,「專家參審新制」是我國就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首次採行的審判模式,涉及法院管轄(含指定精神醫療機構所在地轄區)及法庭審理模式重大變動。因為法官通常過去受的是法院的專業訓練,在面對這種醫療實務的判斷上,會需要其他人的意見,參審員將會由衛生福利部推薦,經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遴定,提請司法院院長任命。

謝靜慧說明,《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制度備受各界關注。在法庭環境與制度設計上,必須兼顧嚴重病人之特殊身心需求及法律正當程序保障,而採行必要措施,例如病人可能在法院審理裁定時,人正被緊急安置在醫院中,無法本人親自出庭,因此在必須要建置在醫院病房中,也能線上視訊參與的「遠距審理」機制和設備,這些都是未來要做的工作。

另外司法院也必須針對《家事事件法》提出修正草案,其中包括將「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歸類為「丁類」事件,另外也要擴增相關的事件類型,並明定這類的事件未來將由專屬司法院指定的法院所管轄。

謝靜慧表示,有關新制所涉基礎規劃項目及相關子法研修,司法院刻正研議推動執行計畫,成立工作小組,期能透過跨專業科際的整合與協力,全面建置與推動新制。

2年要新增71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2444名社區關懷訪視員

今天謝靜慧說明,其實《精神衛生法》修法的趨勢和精神,就是希望能夠讓精神疾病患者能在社區也能生活,「強制住院」是不得已的手段,對病人來說也是「不得不」的事情,還是希望他們能維持社區連結,並且一邊治療;所以未來的社區資源、支持系統一定要更完善,現在衛福部已經在規劃,全台要新增71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2444名社區關懷訪視員,另外還有41個相關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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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過去的統計,去(2022)年《精神衛生法》的事件,可能會增加。因為法院過去只要審理像是提審及聲請停止緊急安置等等,去年僅有84件,而強制住院則有504件,差了6倍之多,等於未來新制施行,法官這類案件工作量勢必增加,也得加快腳步提前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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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去年11月29日三讀通過《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刪除現行條文對於嚴重病人「得僅經其保護人同意」等規定,落實病人知情同意權,同時明定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原則,並且採取參審制,而強制住院不得超過60天。

《精神衛生法》自1990年公布施行至今,期間雖然歷經4次修正,但是台灣近年精神疾病的社會案件頻傳,包含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小燈泡事件、鐵路弒警案、超商店員口罩殺人案等,引發社會議論。

現行《精神衛生法》規定,精神疾病強制住院、強制社區治療,應由中央主管機關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審查,三讀條文明定,強制住院改由法官裁定,審查會應協助指定精神醫療機構,向法院提出嚴重病人強制住院或延長強制住院聲請,並且協助法院安排審理。

若經2位以上地方主管機關指定的專科醫師,鑑定嚴重病人有延長強制住院的必要,指定精神醫療機構應在屆滿14天前,向法院聲請裁定延長強制住院,聲請裁定次數以1次為限,延長強制住院期間不得超過60天。法院裁定採參審制,組成成員包含法官、精神科專科醫師及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等,法院裁定強制住院不得超過60天。

為了配合強制住院後的法院審理作業時間,未來將緊急安置期從5天延長為7天,強制鑑定應自緊急安置次日起3天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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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修法後,確實符合了部分團體和立委對於保障人身自由的期待,以及強化社區精神醫療支持的政策方向;不過近期衛福部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科主任李俊宏,最近經常對於未來表達悲觀,認為各地的社區資源建置不可能在新法施行前完成。

他也提到,未來強制社區治療,衛生主管機關可要求警察與消防機關把人送到執行醫院進行藥物治療、職能治療與心理治療,病人不願意,就請警消去家裡找人送過來,隔兩天病人又不願意來,又再找警消去他家裡把人送過來。李俊宏直言,「我不知道目前警消做不做得到?或國家打算花多少資源幹這件事情?如果做不到,就是擺著好看而已;但要做又沒有強制社區治療不配合可轉強制住院的條款,做得到的國家恐怕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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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謝靜慧今天則表示,現在社區強制治療,通常是讓醫生「出差」到病患的家中協助治療,因為病患假如狀況不穩定也不願意出門去醫院,這對醫生來說確實是成本很高的事;強制住院病患若沒有辦法改善,還是可以轉為強制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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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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