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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醇的紅酒比較貴,還是昂貴的紅酒比較香?》:受當代社會認可的「食人」,我所知的唯一例子是吃胎盤

文:保羅・布倫(Paul Bloom)

厭惡

人肉的香醇香受問題並不在於從某種客觀角度來講很難吃。據說,紅當代的食如果你喜歡豬肉的酒比較貴話,你吃人肉就不會有什麼問題,還昂紅酒只要你不知道自己正在吃的比較東西是什麼。(有人說,社會最接近人肉的認可人食物味道是午餐肉[Spam]罐頭)的確,有很多故事、唯例謎語以及寓言都談到有人被騙吃了人肉,吃胎也喜歡它的香醇香受味道,後來才發現吃的紅當代的食是什麼。

吃人肉有問題,酒比較貴是還昂紅酒在於我們怎麼看待這件事。哈里斯對有關昆蟲的比較分析相當切題:「我們不吃昆蟲,並不是社會它們很髒或噁心;正好相反,昆蟲很髒而且噁心是因為我們不吃它們。」同理,人肉讓我們困擾之處在於我們知道那是什麼。人肉是噁心的。人肉讓人厭惡。

厭惡這種情緒在我們喜歡吃什麼東西上扮演很有趣的角色。厭惡的機制已經演化發展成為討厭腐爛與污染,尤其是關於腐肉可能的風險。有人可能不喜歡吃比如:番薯、蘋果派、甘草、土耳其千層餅(Baklava)、葡萄乾或是全麥麵,但是通常對於肉類如狗肉、馬肉或鼠肉則有更為強烈的厭惡反應。至於強烈討厭非肉類食物的情況確實存在,這證實了一項法則——這些食物通常是從肉類衍生出來(如牛奶與起司),或是在長相或材質上類似肉類(婁辛發現水生貝類動物時常被拿來與外生殖器類比)。

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以一種不尋常的強烈表述來形容我們對於新品種肉類的反應:「值得注意的是,某些人光只有吃下不尋常食物的念頭,如很少被當成食物的某些動物,立即產生反胃噁心或是實際嘔吐的反應;儘管這種食物本身並沒有會讓胃部實際排斥的原因。」不可否認這是一種相當極端的說法;達爾文要不是誇大其詞,就是當時維多利亞時代的人們特別脆弱——我不知道有誰會一想到吃了某種不尋常的動物就嘔吐。不過,達爾文說對了一件事,想到那樣就很噁心。我在前一本著作《笛卡爾的Baby》(Descartes' s Baby)中,詳細討論了厭惡情緒的發展故事。

大意主要是:嬰兒和學齡前兒童不會有厭惡的情緒。他們不介意自己的排泄物,也不介意別人的。他們會吃蝗蟲和小蟲子。 婁辛和他的同事在一項實驗中,給學齡前兒童吃狗大便(那其實是用花生醬與臭起司混合而成的)。他們狼吞虎嚥地吃完。就我所知,還沒有心理學家拿漢堡給兒童吃,然後把它描述成人肉,但是我肯定兒童還是會很開心地狼吞虎嚥一番。

兒童大約在三到四歲左右開始有厭惡情緒。此時兒童就會遠離大小便排泄物,而且他們知道一杯牛奶或果汁中如果有蟑螂,就不能飲用。有時他們會過度敏感,執迷地關心是什麼碰過他們的食物或是他們的食物到哪裡去了。威廉・伊安・米勒(WilliamIan Miller)在《厭惡解剖學》中(The Anatomy of Disgust)談到他愛挑剔的子女:他的女兒拒絕在廁所擦拭自己,因為她怕把手弄髒,而他的兒子如果有一滴尿沒對準,他就會把長褲和內褲都脫掉。

沒有人知道是什麼因素促發了兒童對排泄物的厭惡。佛洛伊德學派認為它與如廁訓練有關,這點顯然說服力不足。兒童如何被教導大小便的方式,有相當大的社會差異,而且許多文化中完全沒有廁所。佛洛伊德的看法還有進一步的問題,就是他認為人類對於血液、嘔吐以及腐肉的厭惡都是普世相通,但是我們並非透過像是如廁訓練的過程而學會這些。較有可能的是生物時間(biological timing)促動厭惡感的出現,是神經系統發展的一部分。

有些物質如排泄物是全世界都厭惡的,可是其中也包含文化多樣性,尤其是關於我們對肉類的反應。達爾文的觀察讓我們知道在這學習發生的過程中一件很重要的事。兒童並不是逐一學習哪些肉類是令人厭惡的。毋寧說,除非證明肉類沒事,否則它就是有罪的。換言之,兒童監看周遭人吃什麼肉,然後他們學會對那些沒有被當成食物吃的肉類感到厭惡。在這方面,肉是特別的。成人可能願意嘗試新的水果、蔬菜或其他食物——我小的時候,從來不吃燕麥營養脆餅(granola bar)、加州卷、蝦餃或蟹餅,但是現在我都喜歡吃。不過,我一樣還是不吃鼠肉或狗肉。

這個主題的一些相關研究是由軍方人士完成的。因為士兵,尤其是飛官,可能發現自己面臨艱困的處境,他們有可能吃不到他們喜愛的飲食。於是,如何讓人吃令人厭惡的食物成了一種非常好的研究方式,去了解人們對於命令的服從程度。

一份由艾瓦特・史密斯(Ewart E. Smith)所著,在一九六一年出版的研究成果,即帶有此種動機。史密斯以略帶預告的句子開頭:「陸軍軍需官最近向麥粹斯公司(Matrix Corporation)反映,他們在找出改變軍隊組織態度的最佳方法上遇到了難題。所以他們試用了不同的技術,讓人吃厭惡的食物,包括蟲子、油炸蝗蟲以及用放射線照射過的波隆那香腸三明治。研究主要發現,你可以讓人們吃這些東西,但是沒有辦法讓他們喜歡吃。」

人們為何吃人肉?

在出於絕望與飢餓的情況下,人們會吃人肉,但是最令人難以忍受的事就是,人們透過選擇而喜歡食人的生活方式。一五○三年,伊莎貝拉皇后(Queen Isabella)下令,西班牙人只能將那些透過奴役會變得更好的人當作奴隸。此令促使西班牙探險家去述說其他文化裡可怕的故事。而有什麼故事會比人吃人更糟呢?注意到這是個強烈的污名,有學者在一九七○年代寫了一本書,論證沒有所謂的食人文化;這一切只是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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