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通告: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
图片来源:山东省博兴县市场监管局 日前,军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获悉,部门7月6日,通告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禁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销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字号通告。 通告称,烟酒近年来,等商部分经营者公开或变相冒用军队名义,军使用军队特定含义字样和图案,部门生产销售“军中茅台”“军队专供”等假冒伪劣商品,通告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形象,禁止影响国家经济环境治理。销售 为了维护人民军队良好形象、字号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经营秩序,烟酒六部门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营销宣传。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 通告明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指在商品或包装上印刷、刻制、铸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字样或者图案,易误导消费者、造成涉军负面影响的商品。而军事单位名称,则包括中央军委、各战区、各军兵种、武装警察部队及其他军队单位的全称或者简称。 通告还明确,涉军特定含义字样,包括“军队”“部队”“解放军”“武警”“战区”“警卫局”“PLA”“CAPF”“PAP”“国防”“八一”“军用”“军供”“军中”“军需”“军服”“军品”“军队专供”“军队特供”“军队特制”“军品代销”“军品专营”等。 通告称,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违规生产、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和涉军商标注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拒不整改、顶风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记者了解到,通告发布后,已有地方监管部门快速响应并开展执法行动。7月7日,山东省博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通知后,迅速部署行动。该局执法大队、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广告网络监管股对县城内10余家大型商超和烟酒专卖店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截至目前,本次行动已检查县城内各大商超和烟酒专营店1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30余次。目前已发现销售和冒用“军用”标识商品广告行为问题线索1个。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福建福州:推出“零材料 打包办” 助力乡村“产业兴”
- 【新铝途·新动能·新发展】诚易金属:十年扬帆奋进路
-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 县政协召开乡镇、经开区政协工作召集人会议
- 清明将至 成都医学院师生致敬“无语老师”
- 枞阳:“指尖监督”解决群众的烦心事
- 县领导督导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 枞阳县召开专题述法评议会
- 又见家长粗心 11个月大女婴吞耳坠
- 窗口“巾帼”在岗不休庆“三八”
- “五一”节前检查特种设备
-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 证监会重磅发声!债券发行迎新规 这些“常见行为”被明令禁止
- 【新铝途·新动能·新发展】明坤铝业:创新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 安徽省荣军康复医院来我县开展优抚对象免费巡诊活动
- 精准高效服务 纾解融资需求
- 新闻观察:中国多地安全有序迎来“开学季”
- 枞阳县开展2023年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活动
- 留守儿童感受世界地球日
- 【新春走基层】改出“放心水” 安心过大年
- 搜索
-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