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通告: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
图片来源:山东省博兴县市场监管局 日前,军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获悉,部门7月6日,通告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禁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销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字号通告。 通告称,烟酒近年来,等商部分经营者公开或变相冒用军队名义,军使用军队特定含义字样和图案,部门生产销售“军中茅台”“军队专供”等假冒伪劣商品,通告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形象,禁止影响国家经济环境治理。销售 为了维护人民军队良好形象、字号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经营秩序,烟酒六部门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营销宣传。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 通告明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指在商品或包装上印刷、刻制、铸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字样或者图案,易误导消费者、造成涉军负面影响的商品。而军事单位名称,则包括中央军委、各战区、各军兵种、武装警察部队及其他军队单位的全称或者简称。 通告还明确,涉军特定含义字样,包括“军队”“部队”“解放军”“武警”“战区”“警卫局”“PLA”“CAPF”“PAP”“国防”“八一”“军用”“军供”“军中”“军需”“军服”“军品”“军队专供”“军队特供”“军队特制”“军品代销”“军品专营”等。 通告称,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违规生产、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和涉军商标注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拒不整改、顶风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记者了解到,通告发布后,已有地方监管部门快速响应并开展执法行动。7月7日,山东省博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通知后,迅速部署行动。该局执法大队、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广告网络监管股对县城内10余家大型商超和烟酒专卖店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截至目前,本次行动已检查县城内各大商超和烟酒专营店1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30余次。目前已发现销售和冒用“军用”标识商品广告行为问题线索1个。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各项指标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会见爱尔兰农业食品和海事部部长麦克尔 ∙ 柯里德
- IEC合格评定国际研讨会在沪召开
- IEC合格评定国际研讨会在沪召开
- 捆绑销售连花清瘟 天津一药店被罚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拟借鉴香烟标注警示语
- 市场监管总局在成都举办2018年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班
-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291项国家标准
- 福建厦门:开展实地抽查 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征文活动启事
- 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
-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介绍武汉生物百白破疫苗有关情况
- 利用历史监测资料分析土壤重金属环境质量——以攀枝花市钒钛产业园区为例(一)
-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解读
- 我国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 大型游乐设施与客运索道安全技术规程起草组首次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 甲醇中抑霉唑溶液标准物质:保障霉菌抑制剂实验精度
-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解读
- 全国质监系统规划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召开
- 国家标准委党组获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表彰
- 搜索
-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