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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就修改纪律处分、复核和听证3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导读 5月20日电,上交所修上交所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听证实施...

5月20日电,改纪上交所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听证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律处明确对注册制下欺诈发行、分复财务造假、核和资金占用、听证违规担保、项业规避退市、开征逃废债等恶性典型违规行为严肃追责,求意对严重损害发行人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上交所修违规行为从重处理等原则。重点补充了对不同责任主体的改纪责任认定和处分标准,包括从责任主体和违规行为两个维度明确给予公开谴责的律处适用情形,细化董事、分复监事、核和高级管理人员、听证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中介机构责任认定的考量因素,相应明确其勤勉尽责的履职要求,增补了在风险处置、纠正违规中发挥实质有效作用等从轻、减轻考量情形等内容,切实发挥规则的引导效应,促进各类主体归位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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