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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國安案不認罪,控方指曾會面美國官員

(中央社)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案今天(2日)繼續審訊,黎智據報道,英國員黎智英在庭上否認三項控罪。安案

綜合本地媒體的不認報道,黎智英早上由警方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接受審訊,罪控曾會現場有多名身穿防彈衣的面美反恐特勤隊員持槍戒備。

審訊開始,國官庭上首先讀出黎智英的黎智控罪,包括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英國員以及一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安案期間黎智英站在犯人欄內,不認他逐一以英文回答「Not Guilty」,罪控曾會否認全部控罪。面美

據報道,國官代表控方的黎智副刑事檢控專員在開審陳辭中指黎智英為知名傳媒大亨,持有壹傳媒集團並成立《蘋果日報》,也是香港民主派支持者,2019年反修例(反送中)社會動亂事件發生時,黎智英與《蘋果日報》高層及「重光團隊」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控方又指黎智英涉嫌發表煽動文章,當中31篇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發表的。

此外,控方指黎智英曾訪問美國,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及國務聊會面,期間提及「美國可以做什麼」及制裁香港等字眼。

新聞來源:

  • 被控違反三項國安法 黎智英全否認(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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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Alvin
核稿編輯: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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